額外專用服

額外專用服

 

         「照顧者」

  1. 閣下可邀請或授權按醫管局不時所允許的指定數目照顧者,協助閣下管理在醫管局的相關事宜,並查閱閣下在「HA Go」帳戶內的資料及紀錄,例如個人健康紀錄,而照顧者必須在「HA Go」已登記為成人會員。授予權限須透過閣下「HA Go」帳戶上的指定方式進行。照顧者獲准的權限及取覽範圍在 界定並列出,而醫管局可不時作出修訂或更新。閣下可隨時在「HA Go」撤銷對任何照顧者的授權。這亦適用於帳戶持有人為其兒童會員授權或撤銷照顧者,但兒童會員不能自行授權或撤銷照顧者。

  2. 如閣下獲「HA Go」會員邀請成為照顧者,或獲帳戶持有人邀請成為其兒童會員的照顧者,你可在「HA Go」帳戶上按指定方式接受邀請。閣下將可代表你在「HA Go」的被照顧者執行事務,並查閱他們在「HA Go」內的某些資料、數據和紀錄。閣下會收到與被照顧者有關的通知(例如預約提示)。閣下作為照顧者獲准的權限及取覽範圍在 界定並列出,而醫管局可不時作出修訂或更新。閣下可隨時在「HA Go」拒絕或取消擔任照顧者。


    「代其他人管理預約」

  3. 閣下可代非為其擔任照顧者的其他人士 (「其他人」),透過「預約通」或「預約普通科門診」查閱及管理「HA Go」上所列專科的醫管局診所預約(「醫管局預約」)(包括但不限於預約、查詢及/或取消功能)。

  4. 在代其他人查閱及/或管理任何醫管局預約前,閣下須確保所協助的人士均為醫管局界定的「符合資格人士」,使用醫管局的公立醫療服務可按「公眾收費 - 符合資格人士」類別付費,而有關人士亦已閱讀及明白「HA Go」的使用條款,包括私隱政策。閣下須已獲有關人士允許使用其個人資料及/或預約資料透過「HA Go」查閱及/或管理其預約事宜。如閣下未獲其他人允許,不得查閱及/或管理其醫管局預約。閣下不得將其他人的個人資料及/或預約資料作任何未獲授權的用途、及/或以任何不符「HA Go」使用條款的方式使用。

  5. 請確保閣下在「HA Go」所提供有關閣下或其他人的個人資料或預約資料真確無誤。如因提供虛假、不實或不確的病人個人資料或預約資料而未能成功獲得、查詢、取消醫管局預約或就診,醫管局概不負責。



    「登記」

  6. 如閣下已預約醫管局轄下專科門診的服務,在就診當日,閣下可在「HA Go」指定的預約時間前後時段內,登記及繳付所需費用。


    「繳費服務」

  7. 如有任何與「繳費服務」有關的問題或事宜(包括未經授權使用或安全漏洞),請電郵至payha@ha.org.hk通知醫管局。

  8. 當成為正式會員後,閣下將會收到有關於閣下本人、閣下在「HA Go」的被照顧者或由閣下擔任帳戶持有人的兒童會員的電子或紙本賬單/尚欠款項結單 。閣下亦將可選擇停止接收紙本賬單/尚欠款項結單,屆時,醫管局只會經「繳費服務」向閣下發出賬單。

  9. 閣下的付款指示一經處理,即不能還原或撤銷。只要付款是按閣下的指示執行,即使收款人有誤或支付予非預期的收款人,醫管局概無須承擔責任,亦無責任追討款項。

  10. 閣下可能需要支付第三者費用。此等費用可包括因資金不足導致閣下的轉賬或付款指示被拒而應付的費用、閣下流動或互聯網網絡供應商徵收的費用、或閣下信用卡發行人徵收的費用。


    「醫療費用援助一站通」

  11. 「醫療費用援助一站通」所顯示關於閣下的所有基金申請(申請)的資料均為醫管局相關系統於擷取當刻之紀錄,僅供參考。所有申請資料以醫管局不時更新之最新紀錄為準。

  12. 在閣下擷取紀錄當刻起計,「醫療費用援助一站通」只顯示過往三年的申請資料以供參閱及/或按要求上傳文件影像。

  13. 申請獲批後,病人分擔額、預計藥物或項目費用等可能會因不同狀況而有所調整或改變,相關資料亦需時於應用程式內更新。

  14. 就非藥物項目之申請,由於病人分擔額有機會按情況以不同的行政程序核對,因此相關資料並不會於應用程式內顯示。如有需要,請向相關醫院會計部查詢。

  15. 申請於若干情況下可能會被取消,詳情請瀏覽「申請須知」。(醫管局網頁 > 服務指引 > 收費 > 撒瑪利亞基金 或 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 > 病人資料單張)

  16. 經閣下同意後,「醫療費用援助一站通」可向閣下的流動裝置以推送通知方式傳送有關申請的提示。閣下可隨時更改流動裝置上有關推送通知的設定,但有關更改可能導致閣下未能接收醫管局推送相關的提示。



    「康復」

  17. 「康復」單元讓不同的患病人士及早接受復康。閣下可透過「HA Go」獲得運動或訓練處方。


  18. 「康復」內的資訊會因應閣下的情況提供和展示,而處方的運動或訓練是專為個人制定。閣下可與照顧者分享這些資訊、處方運動或訓練,惟不應與其他第三者分享,亦不可取代任何第三者應要尋求的專業醫療意見、診斷或治療。



    「藥物」

  19. 「藥物」單元內的藥物資訊可能是醫管局及/或其他第三者提供。醫管局並不擔保或保證所提供資訊為準確、完整、適時或適用(無論是明示或隱含的擔保或保證)。



    「預約普通科門診」

  20. 「預約普通科門診」是供市民管理普通科門診預約的其中一個途徑。系統會持續更新可供市民預約的診症名額,包括病人取消預約後騰出的名額。醫管局並不擔保或保證「預約普通科門診」必可提供閣下指定時段或診所的預約名額﹙無論是明示或隱含的擔保或保證﹚。

  21. 若閣下同時使用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系統進行預約並已輸入個人資料,閣下透過「預約普通科門診」的預約程序將不予繼續處理。

  22. 假如閣下未能依時就診,請盡早並最少在診症時間前一小時取消預約。若閣下在醫管局所規定的期間內有失約紀錄,醫管局保留暫停或停止閣下使用「預約普通科門診」的權利。閣下如需預約普通科門診服務,將須親身到診所辦理。



    「遙距醫療」

  23. 透過「遙距醫療」,醫管局可借助網上平台為身處香港的合資格人士進行診症及提供服務。閣下可能獲邀使用「遙距醫療」,接受醫管局的醫生或醫療人員進行視像診症,由醫管局全權決定。


  24. 為使閣下可使用「遙距醫療」中的某些服務,閣下需要允許「HA Go」向閣下的流動裝置發送推送通知,及使用流動裝置內的相機和麥克風。請按 此處參閱有關「遙距醫療」的服務詳情及條款。


  25. 在接受醫管局的醫生或醫療人員提供視像診症的一刻,閣下必須身處香港,否則醫管局有絕對酌情權取消為閣下診症或改期。


  26. 在診症過程中,閣下不得對過程中或「HA Go」界面的任何部分進行截圖、攝影、錄音及錄影,任何陪診人士亦不例外。


  27. 「遙距醫療」 不會提供緊急醫療服務或急症治理,如遇緊急並須立即求醫的情況,請勿使用「遙距醫療」。如閣下 (a)需要緊急醫療協助; 或 (b) 出現需要即時治理的症狀,包括但不限於:
    • 窒息;
    • 胸痛;
    • 嚴重出血;
    • 呼吸困難;
    • 身體任何地方突然或劇烈疼痛;
    • 中度至嚴重燒傷;
    • 抽搐或癲癇發作;
    • 精神狀態改變 (例如出現自殺或殺人念頭、異常行為、紊亂、幻覺、嗜睡);
    • 頭部或脊柱受傷;
    • 肢體嚴重受損或骨折; 及
    • 失去意識

      如遇這些情況應召喚救護車或到就近醫院求醫。


      「排隊易」

  28. 「排隊易」可讓閣下查看實時等候情況,包括(a)在閣下約期當日於登記及付款後,指定專科門診診所的實時等候情況,(b)於登記、付款及經分流系統作出分流後,指定醫院急症室24小時的實時等候情況,以及(c)指定醫院藥劑部的實時等候情況。請閣下預留足夠時間前往指定的診症室或急症室就診,及/或接受醫療服務,及/或到指定的藥劑部取藥。


    「院內導航」

  29. 「院內導航」為市民提供指定醫管局醫院內路徑查詢及指示方向的服務,並就這些醫院的服務和設施及其他醫療相關資訊作出提示。


  30. 指定的醫管局醫院可提供即時的語音導航功能,為此,閣下須授權使用你電話內的位置資料及揚聲器功能。


  31. 使用導航服務時,因應個別的醫管局醫院,閣下或需安裝另一個醫管局流動應用程式以繼續服務。每次使用獲提供的導航服務時,請閣下留意這些流動應用程式的使用條款。


    「HA Go Wi-Fi」

  32. 配合數碼年代發展智慧醫院的願景,「HA Go Wi-Fi」服務旨在提升病人的就醫體驗。透過在流動裝置內作出設定,閣下可於指定醫管局場地享用免費及無限的 Wi-Fi服務,詳情請參閱 HA Go網頁

  33. 閣下每次使用「HA Go Wi-Fi」服務前,請小心閱讀 使用守則。醫管局並不保證「HA Go Wi-Fi」服務與閣下的流動裝置及軟件相容,亦無責任就閣下使用此服務提供任何技術支援。



    「我的健康」

  34. 「我的健康」應用程式旨在促進自我健康管理,讓閣下更容易閱覽健康資訊及個人健康紀錄。


  35. 如要使用「我的健康」中的某些服務,閣下需要授權「HA Go」 使用流動裝置內的相機及相簿內的相關相片。


  36. 閣下可在「我的健康」應用程式輸入你的個人健康數據 / 資料。除特別指明及透過「我的評估」為閣下處方作臨床用途的評估外,這些數據 / 資料不會作臨床使用,醫管局並無責任根據閣下輸入的數據 / 資料提供任何醫療意見、診斷或治療。


  37. 因應閣下的健康情況,應用程式可能會將健康資訊以多媒體或電子小冊子形式發送給閣下。閣下可與照顧者分享這些健康資訊,惟不應與其他第三者分享,亦不可取代任何第三者應要尋求的專業醫療意見、診斷或治療。


  38. 閣下可透過「我的健康」應用程式查閱及瀏覽儲存於醫管局系統內的指定文件 (包括醫生證明書及應診證明書)。這些文件不應用作或以之為依據作臨床或配處藥物用途、或視為專業醫療意見、診斷或治療。這些文件僅可用作參考,亦不能取代紙本文件正本作特定用途,惟可由閣下或閣下的照顧者(如適用)向其他相關人士分享的醫生證明書及應診證明書則除外。

  39. 「我的健康」支援透過第三者服務供應商的「分享」資料功能。如閣下使用「分享」功能,請參閱相關服務供應商的私隱政策。

  40. 除特別指明及透過「我的評估」為閣下處方作臨床用途的評估外,閣下在「我的健康」應用程式輸入或提供的所有健康數據 / 資料均是作個人參考及記錄之用。有關數據 / 資料會保存兩年,期間可供閣下瀏覽或修改。如有需要,閣下應自行備份有關數據 / 資料。



    「HABOT」

  41. 「HABOT」旨在提供自動化回覆服務,惟其只可回應以英文和繁體中文輸入與HA Go相關的一般查詢,並不接受其他語言的文字或非文字信息。


  42. 醫管局透過「HABOT」作出的回應僅供一般參考,這些回應不得以任何方式理解為醫管局提供的意見、邀約或建議。「HABOT」並非獲取任何醫療意見、診斷、治療或作出投訴的渠道,如需要這些協助,請聯絡閣下的醫生及其他醫護人員,或使用醫管局其他合適渠道。


  43. 醫管局會記錄閣下與「HABOT」的對話及 / 或瀏覽數據,用以編製統計報告和改善「HABOT」的服務,這些紀錄亦可能會作處理爭議之用。在閣下與「HABOT」的對話過程中,閣下不會被要求提供任何個人資料,請不要透露任何可直接或間接確認任何人身份的個人資料及 / 或帳戶資料,例如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全名、電話號碼、地址、HA Go用戶名稱及密碼。儘管有前述條文及私隱政策第 6 條的規定,惟若閣下在與「HABOT」的對話過程中提供了個人資料,當我們發現到有某些個人資料,我們可能會適當地將資料遮蓋,或按照私隱政策處理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儲存和披露。


  44. 閣下與「HABOT」的對話,包括閣下提供的任何個人資料,可能會向適當的人士披露,包括設於及 / 或擁有伺服器於香港境內或境外的醫管局第三方服務供應商。醫管局與該些服務供應商訂立了合約以保障個人資料,惟醫管局概不承擔因閣下使用「HABOT」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責任,包括醫管局的任何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對個人資料的使用或資料保安事宜。



    「醫院管理局個人資料紀錄」

  45. 所有「HA Go」正式會員可在「醫院管理局個人資料紀錄」查閱和更新他們在醫管局相關系統內的某些個人資料,惟只可以透過「HA Go」自行更新一些特定類別的個人資料。至於某些重要個人資料,閣下必須前往任何醫管局醫院/ 診所,在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核實身份後方可更新紀錄。


  46. 請閣下向醫管局提供真確及最新的個人資料,以便獲得持續的病人醫護服務和接收信息。


    「喜程」

  47. 「喜程」旨在方便有關人士管理產科護理服務及接收懷孕相關的資訊。在醫管局接受產科服務的「HA Go」 正式會員可使用應用程式內的個人化功能,例如接收與醫管局產科紀錄相符的懷孕資訊。

  48. 「喜程」內的資訊可能是醫管局及/或其他第三者提供。有關資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對一般情況或任何個別人士或病人個案的醫療意見、診斷或治療,亦不應取代專業醫療意見、診斷或治療。醫管局並不擔保或保證所提供資訊為準確、完整、適時或適用(無論是明示或隱含的擔保或保證)。

  49. 「喜程」支援透過第三者服務供應商的「分享」資料功能。如閣下使用「分享」功能,請參閱相關服務供應商的私隱政策。

  50. 閣下在「喜程」應用程式內輸入的某些資料,可能會供醫管局用作參考,而另一些輸入的資料則僅供個人參考及記錄之用,並不會上傳到醫管局的系統。請按參閱詳情。如有需要,請閣下將有關資料備份。


    「糖訊通」

  51. 「糖訊通」旨在促進自我健康管理,方便閣下閱覽健康資訊。

  52. 應用程式會以文字或多媒體形式發送健康資訊,這些資訊不應取代專業醫療意見。

  53. 閣下可在「糖訊通」應用程式輸入你的個人健康及自我管理數據。閣下所輸入或提供的健康數據/資料僅供個人參考及記錄之用,有關數據不會作臨床使用,醫管局並無責任根據閣下輸入的數據提供任何醫療意見、診斷或治療。


    「藥物送遞服務」

  54. 藥物送遞服務方便閣下在就診後選擇安排藥物送遞至家中或其他指定地點(郵政信箱或商廈郵件室除外),涵蓋香港大部分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新界及離島的地址。閣下亦可選擇將藥物送遞到社區取藥點。

  55. 藥物送遞服務適用於「HA Go」的正式會員。如您是兒童會員的家長(即帳戶持有人)或其他人的照顧者,您亦可為該兒童會員或「HA Go」中的被照顧者安排藥物送遞服務。

  56. 藥物送遞服務(包括社區取藥服務)設有每日限額,如配額已滿,或未能處理閣下的服務要求。請按參閱詳情。

  57. 醫管局保留絕對酌情權不向閣下提供藥物送遞服務,尤其當有關藥物不能經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第三方供應商」)送遞或於社區取藥點領取。

  58. 如閣下選擇安排藥物送遞至家中或其他指定地址,「HA Go」會根據醫管局的紀錄預先填寫閣下的送遞地址。如有需要,閣下可作出更改,惟有關處所必須是香港境內有效和認可的送遞地址。

  59. 如閣下於「HA Go」選擇經第三方供應商提供的社區取藥點取藥,閣下應留意所選取藥點的取藥服務時間。一旦確認取藥點,即視為閣下已知悉並接納該取藥點的服務時間。

  60. 一般情況下,藥物會由第三方供應商按照「HA Go」在安排送遞服務時所顯示的預計送達時間送遞至指定地址或社區取藥點供領取,惟有關預計時間只可作為參考。

  61. 醫管局並不擔保或保證藥物必定在所顯示的預計送達時間內送遞至指定地址或社區取藥點供領取,亦不能保證送遞或領取藥物的實際日期及時間。

  62. 如遇惡劣天氣(例如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生效)或其他未能預見的情況(例如水浸、道路阻塞或封閉),藥物送遞或社區取藥服務可能暫停,服務所需時間可能因此較預期長。

  63. 藥物送遞服務需時,因此不適用於新處方或急需的藥物。閣下須參考「HA Go」預計送達時間及確保家中有足夠的藥物,以免影響治療。

  64. 閣下須提供「HA Go」要求的各項資料,以便安排藥物送遞服務。如閣下欲委托一名聯絡人代你收取或於社區取藥點領取藥物,該名人士必須為18歲或以上,並已閱讀及明白「HA Go」的使用條款,包括私隱政策。請確保閣下已取得該人士同意使用及向「HA Go」提供其個人資料(「所需資料」)。

  65. 請確保各項所需資料真確、合時及完整。如因提供錯誤、失實、不合時或欠完整的資料而致未可安排、查詢或取消藥物送遞服務,醫管局概不負任何責任。醫管局只會向第三方供應商透露與藥物送遞或社區取藥有關的所需資料,作安排服務用途。

  66. 閣下或閣下委托之聯絡人須向第三方供應商的送遞人員或社區取藥點的藥劑師出示「HA Go」提供的有效二維碼,以供掃描確認收取藥物。如未能出示有效的二維碼,可能導致「送遞失敗」。如有需要,第三方供應商或會採取其他方式以核對病人身份。

  67. 閣下須根據「HA Go」顯示的每次送遞服務收費繳付費用。一經確認安排服務及付款,閣下即明白及同意任何退款或取消服務的要求將不會獲接納,使用條款中另有規定者除外。

  68. 若「送遞失敗」,或閣下因任何原因錯過藥物送遞或未能於社區取藥點取藥,第三方供應商會嘗試再聯絡你安排再次送遞藥物或於社區取藥點取藥。如仍未能聯絡你,或你拒絕收取或領取藥物,藥物將會退還醫管局,閣下須親臨相關醫院/診所領取藥物或與相關醫院/診所跟進,而已繳付的送遞服務費用將不獲退還。

  69. 收取藥物後,閣下有責任核對送遞包裹上的資料及藥物標籤上的姓名,確保正確無誤。

  70. 如藥物有任何缺損,除非閣下在收到藥物後一個工作天內聯絡醫管局,否則醫管局無需負任何責任。若確定醫管局須對此負責,醫管局只需更換有缺損的藥物。

  71. 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有關或因為 (a) 閣下所要求或引起;(b) 閣下(或閣下委托之聯絡人)未能或拒絕收取或領取藥物;或 (c) 超出醫管局或第三方供應商所能控制的原因;或 (d) 其他的原故所引致的送遞延誤、送遞時間更改或送遞失敗而導致的直接、間接或相應引起的損失、損害、費用或支出,醫管局概不負任何責任。

  72. 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醫管局:

    (a) 對第三方供應商提供的任何服務不作出任何聲明、陳述或保證(無論是明示或隱含的聲明、陳述或保證);

    (b) 對第三方供應商提供的任何意見、材料或服務沒表示同意、不同意、認可或支持;

    (c) 對第三方供應商提供的任何意見、材料及/或服務概不負任何責任;

    (d) 對第三方供應商所提供服務的表現不作任何保證。


    「智慧諮親」

  73. 「智慧諮親」旨在讓閣下的照顧者了解閣下在醫管局轄下醫院住院期間的情況,並就閣下的住院活動適時通知閣下的照顧者。


  74. 閣下可撤銷個別人士的照顧者授權,以停止該人士收到「智慧諮親」發送的通知。


  75. 所有在通知上顯示的資料均為醫管局相關系統於擷取當刻之紀錄,僅供參考。由事件發生到發送通知之間可能會出現延遲,敬請留意。

 

 

上一頁:私隱政策

 

版權與知識產權 | 私隱政策 | 連結政策 | 免責聲明 | 使用條款

©2021 醫院管理局 版權所有